巨驰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多次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
7月22日,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作出东综罚环字﹝2022﹞第1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巨驰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责限字﹝2022﹞81第2号处罚决定书,巨驰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五条,处3个月内采取限制生产措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巨驰自行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卓子见,住所: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珠泾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