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签订2.45亿元北景区集散中心场地使用合同
池北游客集散中心检售票大厅外候车雨棚及停车场,使用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35年12月31日,共计14年。使用费总金额为2.45亿元。若提前缴纳完毕则提前终止,未达到场地使用费总金额,延期至达到总金额2.45亿元终止。
城镇基础公司法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池北游客集散中心检售票大厅外候车雨棚及停车场,使用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35年12月31日,共计14年。使用费总金额为2.45亿元。若提前缴纳完毕则提前终止,未达到场地使用费总金额,延期至达到总金额2.45亿元终止。
城镇基础公司法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