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房票可购新房、二手房、安置房,并给6%购房奖励
所谓房票,是指征收部门对被征迁住房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向被征迁人出具的记载被征迁人名称、票面金额、使用区域、受让人名称、兑付日期、票面利率、兑付须知等内容的电子及书面凭证。房票记载的被征迁人、受让人统称为“房票记载人”。全区范围内房票标准统一。
对于购买二手住宅的,房票可以用于结算二手住宅购房款。房票的支付价格包括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买卖双方可以自愿协商确定。房票记载人、售房人应当在房票出具部门办理房票更名手续。
购房奖励和税收优惠方面,《通知》提到,被征收人持房票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的,另给予房屋价值补偿部分6%的购房奖励。不过,要求是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海曙区内住宅总金额达到:房票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总金额的90%以上。购买上述房屋总金额未达到本条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已购房屋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同比例支付本项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