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柏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伟雄、陈娜娜
称,截至本公告日,陈伟雄持有公司125751987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23.37%;陈娜娜持有公司79349026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14.75%;二人合计持有柏堡龙205101013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38.12%。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
称,截至本公告日,陈伟雄持有公司125751987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23.37%;陈娜娜持有公司79349026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14.75%;二人合计持有柏堡龙205101013股股份,占柏堡龙总股本的38.12%。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