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不到一年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拓展至全国

2022-02-23 18:55:38

  银保监会2月21日发布了《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从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扩大到了全国范围,同时在第一批6家“头部”寿险公司的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这一试点。

  “去年6月开始的试点政策,本来试点期要到今年5月底结束,现在提前拓展到了全国,一方面反映了监管对前期试点效果较为满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对于第三支柱发展的迫切性。”一名寿险公司高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在去年的业务方案中,专属养老产品被定义为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由于在试点方案中,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被要求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38.220, 0.82, 2.19%)、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因此市场均认为这部分人群是试点产品中的重要“专属”参保群体。

  去年6月1日,这一产品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正式开始试点,由人保寿险、中国人寿(29.830, -0.14, -0.47%)、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6家参与首批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如今8个多月过去,试点成果如何?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认为,根据试点方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突出了养老保险产品的长期属性;惠及包括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养老需求,有助于弥补该群体养老保障的明显不足;在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收益模式,提供多元化选择的投资组合。

  银保监会表示,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而从参与试点的险企角度来看,业内认为,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对它们来说也是“重大利好”。“由于监管部门对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以及产品管理等都有很多具体的要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管理费用会较高,增加险企的管理成本,需要一定的规模才可以摊薄成本,增强机构拓展市场的动力。”朱俊生表示。

  为何养老保险公司在第二批加入试点?朱俊生曾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首批参与试点的6家公司均为人身险头部企业,分支机构较全、销售网络健全。而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擅长承接企业端、政府端的相关保险及年金业务,相对而言分支机构较为有限。

  目前,国内共有9家养老保险公司和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其中部分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了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有业内人士表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有几大优势:经过4年税延试点产品的实践,养老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系统支持上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与个人税延保险均属于养老年金保险范畴,有高度相似性;其次,主要的养老保险公司都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受托、投资的头部公司。未来,在第三支柱政策支持下,将整合年金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潜在的第三支柱产品,统筹、打通个人的养老金第二三支柱,这方面养老保险公司有“天然优势”。

  未来,养老险公司将如何把握这一机会?平安养老险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未来的推进将从两部分着手,一方面积极申请产品,争取成为首批开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养老保险公司;另一方面整体谋划,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纳入到迎接第三支柱政策落地的范畴中,配置资源、积极准备。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会成为第三支柱重要的潜在产品形式。因此,积极参与试点,将会使公司在未来第三支柱的竞争及客户服务中,赢得主动权。另一方面,有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是养老保险公司回归本源的必然选择。”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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