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创业股权结构设计方案,如何设计股权结构
1:创业型公司如何设计股权方案
行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赞同!
2: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内容来自用户:李庆亮
先从实际问题说起,解答一个谈过多次依然很多人未能搞明白的事情——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一些初创团队,尤其是信息相对闭塞并且周围创业人员不多的,观念上依然停留在传统模式,认为出资者就应控股。其实,公司的价值可以粗略分为两类价值的结合:资源、执行。
超实用的股权设计方案:创业公司如何分配股份
资源
资源包含了:创业的点子、申请中或已取得的专利、资金等等。这类投入有个重点:一旦投入,当下直接成为公司的资产。
执行
执行就是公司的团队(创始人、员工、顾问等)接下来时间与精力的投入。这类投入有个特点:它从零开始而持续发生,随时间不短增加价值。
传统行业因为重要的是资产,大部分员工被当成廉价的劳力,“执行”不被重视。可是在科技行业,或任何以“人才”为主要资产的公司中,“执行”的价值常常远超过“资源”。由于特性不同,架构公司股权结构遇到麻烦时,比较好的做法是引入两个角度:
不同股权
把这资料和执行当做两种贡献分开来看:“资源”的投入,换来的是“A类股”,而“执行”的投入,换来的则是“B类股”。
不同时间
厘清贡献产生的时间。例如大部分“资源”的投入,一旦投入后随即转成公司资产,故产生的价值是立即性的;而“执行”的投入,则是随着时间慢慢产生并累积的。
3: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应该怎么分配
怎样的股权结构设计是合理的创业者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下8个股权结构设计中值得注意的数值供创业者参考: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
A股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海外很多时候实际控制人不需要持股30%以上,其持股比例可能只有百分之十几甚至几,但依然能够控制公司,因为其可以对股票设置不同类别。比如A类股票持有者1人可以投20票,B类股票持有者1人只能投1票,这样实际控制人在表决的时候就有更大的线、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
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
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4、创始团队控制公司50%以上股权比较合适。
此时关于公司经营的所有事项创始团队都可以直接进行决策。比如公司优先发展什么,计划做什么,如果创始人带领员工持有50%以上的股权,就能对这些经营事项进行决策。
5、创始团队可以争取控制公司66.7%以上股权。
此时创始团队能够控制公司所有资本类型事项。比如引进新股东,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章程修订等跟资本运作相关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都需要三分之二股东投票通过。
假如创始人持股30%以上,联合创始人和员工持股30%以上,加起来能达到66.7%就非常安全,即使投资人有其他意见,只要公司的人齐心协力,仍然可以执行自己的方向。
6、互联网公司一般预留10%-15%的期权池。
这是60%互联网创业公司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但还没有成熟,大概是A轮到C轮之间的公司。
7、天使轮投资人持股最好不超过20%。
比较典型的天使投资机构,常见的投资比例是20%。这样的比例保证了天使投资人在以后公司不断融资的过程中,持股比例不会降得太快,即使再融资几轮,持股比例稀释到10%或者5%都非常难,如果公司成长起来,获得利益依然比较多。
对于创始人,公司第一次融资时股权的价值最低,此时卖掉的股权越多,以后股权价值高了,损失的利益越多。另外应避免天使投资人控股公司。1号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第一次融资时出让了80%股权,最终被京东收购,整个过程创始团队没有话语权,因为第一次融资出让了过多的股权。
8、员工持股一般不超过25%。
技术驱动或创意驱动的公司,往往高度依赖人才,这类公司为了招纳更有竞争力的员工,为员工预留的期权池一般超过15%。但员工持股比例不能过高,因为员工持股比例增加的同时,创始人持有股份就会变少。
以上就是经邦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创业团队初期,底层股权结构如何设计
一直以来,很多创业者,甚至已初具创业规模的创业者,都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就是怎么确定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即股权架构设计。口头咨询回复,不可能周详;且,每个人问一次,就回答一次,没有效率。现在呢,我就结合我的经验,对于初创团队的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做如下书面分享。
目前的创业组织形式一般为公司,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创始人法定称谓是股东,而不是合伙人。但鉴于大家都习惯称呼为合伙人,所以,本文也将创始人称为创始合伙人或合伙人。
关于创业团队股权架构设计,包括什么人可以参与股权分配,股权蛋糕如何切割,股权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合伙人股权的成熟机制及合伙人特殊原因退出机制安排等方面。
什么是合伙人,谁可以参与初创股权分配
合伙人,通俗的理解就是一起做事的人,在创业层面,我的理解应该是能背靠背,各自独当一面,实现各自包括研发、运营、资金、渠道等优势有效整合的团队,合伙人之间紧密联系、不可相互替代。只有这些合伙人才可以参与股权的分配。
我辅导过的创业项目中所涉及的下列人群,被我建议不能参与初创股权分配。
1、不能保证持续保有的资源提供者。有些项目的启动需要诸如电信运营商、旅游、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资源的,而这些关系需要某人的私人关系取得,这就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合伙人。对于这部分资源的利用,在初期可以以顾问的形式,交换和取得资源。
2、兼职者。创业是一个长期的事业,需要全身心投入,如属于非资金投入的兼职者,是不适合当合伙人,具体理由,应该不需要赘述。
3、专家顾问。有些创业项目的启动和顺利运营,需要特定专业的顾问,但有些顾问会提出不收顾问费,换股权,这不可取。因为既然是顾问,就当然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顾不问”,其占有股权,非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还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4、早期员工。有些初创团队,为了留住人才,可能会提出说给予小比例的股权,甚至会以小比例股折抵工资,减少工资支出。这同样不可取,因为早期的股权是非常珍贵的,不能轻易给;且,初创公司的股权,在员工眼里,也是不值钱,起不到激励作用。
5、不认同合伙事业发展理念,不能长期坚持,不能同舟共济的人。个中理由,应该很容易理解吧。虽然容易理解,但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做到,创业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中途退出的案例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找结婚对象更难,但确实是这样。
股权蛋糕如何切
公司股权不能由合伙人分光。合伙事业的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持还包括新合伙人、核心员工和投资人。所以,在切股权蛋糕时,应当具有长远眼光,预留好未来需要引进的新合伙人的股权,预留员工激励股权份额,还有未来需要引进的投资人需要稀释的份额。
对于具体预留份额,没有固定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这些预留的股权份额,可以由CEO合伙人代持。
当然,我这里讲的预留是针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不一定需要采用预留的方式。
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
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关于分配比例,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
1、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有些项目,产品并不具有绝对的市场优势,推广更重要;有些项目,可能某个合伙人不需要怎么出钱出力,但只要其是合伙人,以后融资、导入项目所需资源、IPO就比较容易;各种情况,无法一一罗列。因此,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4、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5、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具体方法,囿于篇幅,不作详细说明,有具体需要的,另行交流。
合伙人股权成熟机制
合伙人股权成熟机制,对于很多创业者而言,是比较陌生的。其法律价值在于预防个别合伙人中途退出给项目造成的影响,约定合伙人分到的股权并不是实打实到手的股权,而是附条件的成熟和实现。
创业过程中,创业项目启动了,但有些合伙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退出。但如果其已离开,但仍然持有公司股权,特别是如果公司完成融资或获得快速发展的,其无异于坐享其成,这对于其他还在坚守付出的合伙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那么,这种情况下,应当有因应措施,那就是股权成熟制度。
举个例子。
A、B、C合伙做项目,A是CEO,B是CTO,C是COO,股权比例为50%:30%:20%,约定所持有的股权,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如在四年内,任一合伙人退出的,则未成熟股权由其他合伙人回购(也可以约定公司回购,但建议尽量约定合伙人回购,因为公司回购涉及到减资,程序相对麻烦).
项目启动后刚好满一年,作为COO的C不干了。那么,C成熟的股权为:20%×1/4=5%,余下15%股权属于未成熟的股权,即C离职后,仍可以持有5%的股权,未成熟股权由A、B合伙人按股权比例回购。如此,一方面可以承认C对于公司的贡献,另一方面可以用回购的未成熟股权吸收替代的新COO合伙人。
顺便讲下,以上采用的是分期成熟模式,实践中也有约定按项目进展进度比如产品测试、正式推出、迭代、推广、总用户数和日活用户数等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融资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项目运营业绩递增情况分期成熟。
这里,在回购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回购价格的确定,必须在创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不能等发生该等情形后再协商回购价格。另,常见的回购价格确定方式包括预先设定的股权价格、按利润预估PE倍数等方式。
特殊原因退出的股权处理
实践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犯罪、去世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的结果,如不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1、离婚。如合伙人未作夫妻财产约定,则股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A合伙人离婚,则其所持有的股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显然不利于项目的开展。所以,在合伙协议里,我建议约定特别条款,要求合伙人一致与现有或未来配偶约定股权为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或约定如离婚,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利,即“土豆条款”。
2、犯罪。如B合伙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其不能或不适合继续参与项目的,则应强制退出,并参照上述股权成熟机制处理。
3、继承。公司股权属于遗产,依我国《继承法》、《公司法》规定,可以由其有权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和股权财产权益。但由于创业项目“人合”的特殊性,由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股东资格,显然不利于项目事业。《公司法》未一概规定股东资格必须要被继承,公司章程有规定,从公司章程规定。言意之下,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只继承股权财产权益。因此,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为确保项目的有序、良性推进,在公司章程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5:如何做股权架构
内容来自用户:fy0371
股权设计如何做读完这篇文章成为股权设计专家!
在最开始股权分配没有处理好的话,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那么股权要怎么合理分配,才能让企业越做越稳呢
一、为什么要设计股权架构
1、明晰合伙人的权,责,利
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所以合伙人之间的分工与回报,在早期是一定要明确分配好的。合伙创业讲究情怀没错,但最终也是要实现实际利益,怎么能够体现你的利益和价值,很重要一点就是股权、股比。后者是你在这个项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体现。
2、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
60%的公司因为股权分配而出问题,最终因为股权问题导致创始人间的矛盾不断,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3、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一个稳定发展的公司不可能有很多控制权,只能有一个老大。比如真功夫,一会儿是蔡达标,一会儿又是潘宇海独揽大权,方针策略不同,对企业的发展势必会有很大影响。如果他们的股比能形成一个核心的控制权,争议完全可以避免。
4、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条件
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天使投资——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寻找新的投资人融资,也必然会被问到股权架构分配问题。如果你的股权架构是五五分,不会有资本方愿意进来的。相信每个创业者的创业项目都有三、股权如何分配四、股权成熟制度:专治合伙人中途退出
6:新公司如何设计股权结构
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可以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去区分。
效率,根据个人的资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权,资源互补、优劣互补,取长补短。需要有个老大能在任何事情上做出快速的决策。
二、法律上的股权分类layout:
根据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比例合理划分股权。限制性股权。一开始就出资了或享有了,但可能需要在付出多少年之后,才能达到兑现制。或者企业发展过程中,转让、质押和处理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这是限制性股权。期权,就是期待性的权利。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做一个激励核心员工、高管,各种VP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