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期仅剩76天申请仍未获法院受理 *ST华讯何去何从?
10月15日,*ST华讯(2.770, -0.14, -4.81%)发布公告,截至目前,公司被申请重整尚未获得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能否在2021年12月31日前被裁定受理重整且完成重整工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北京正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任凤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ST华讯目前是预重整阶段,虽然由专业机构作为重整管理人,但尚未确定投资人,重整方案尚未形成,法院是否受理有一定不确定性。此外,根据第三季度业绩和交易所退市新规,今年公司财务指标若不达标,终止其上市的概率很高。”
据悉,*ST华讯的重整之路始于2020年3月26日,彼时广州市沐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以*ST华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重整的申请。2021年7月28日,深圳中院决定对*ST华讯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ST华讯被申请重整尚未获得法院裁定受理。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申请破产重整,法院会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若被判定进入破产重整流程,法院会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进行必要准备后,制定重整方案、引入重整方。若重整失败,可能将进入清算阶段。”
*ST华讯发布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5亿元-1.7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3700万元-9200万元。公司称,本报告期业绩亏损较高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因资金紧张导致银行等机构贷款逾期,需承担相应逾期利息和罚息,相关财务费用初步测算为0.75亿元左右;另一方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报告期根据涉诉案件判决执行情况计提了较高金额的迟延履行费用。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对重整而言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因为我国内地实行的是成文法,各地法院对相同事件的判断或对相同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解释各不相同,但只要在法院与法官自由量裁权的范围内就是合法的,所以通过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有助于推动公司司法重整的效率”。
对此,吴月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规定:“申请人申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除提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关于上市公司具有重整可行性的报告、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上市公司住所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维稳预案等。上市公司自行申请破产重整的,还应当提交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从破产重整角度看,上市公司在这个时间节点变更注册地址,或许可从新的注册地人民政府获取更有利于重整的通报材料与维稳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