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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7 14: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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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的GDP大幅增长,反映出该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也随之增强。在这种情况下, 该国中央银行将有可能提高利率,紧缩货币供应,国 家经济表现良好及利率的上升会增加该国货币的吸引力。反过来说,如果一国的GDP出现负增长,显示该国经济处于衰退状态,消费能力下降,这时,该国中央银行将可能减息以刺激经济再度增长。利率下降加上经济表现不振,该国货币的吸引力也就随之降低了。
因此,一般来说,高经济增长率会推动本国货币汇率的上涨,而低经济增长率则会造成该国货币汇率下跌。例如,1995--1999年,美国GDP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1%,而欧元区11国中除爱尔兰(9.0%)较高外,法、德、意等主要国家的GDP增长率仅为2.2%、1.5%和1.2%,大大低于美国的水平。这促使欧元自1999年1月1日启 动以来,对美元汇率一路下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贬值了30%。 但实际上,经济增长率差异对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是一国经济增长率高,意味着收入增加,国内需求水平提高,将增加该国的进口,从而导致经常项目逆差,这样,会使本国货币汇率下跌。2、是如果该国经济是以出口为导向,经济增长是为了生产更多的出口产品,则出口的增长会弥补进口的增加,减缓本国货币汇率下跌的压力。 3、是一国经济增长率高,意味着劳动生产率提高很快,成本降低,因而改善本国产品的竞争地位而有利于增加出口,抑制进口,并且经济增长率高使得该国货币在市场上被看好,因而该国货币汇率会有上升的趋势。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由商务部负责分析统计,惯例是每季估计及统计一次。每次在发表初步预估数据(the preliminary estimates)后,还会有两次的修订公布(the first revision & the final revision),主要发表时间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国内生产总值通常用来跟去年同期作比较,如有增加,就代表经济增长较快,有利于其货币升值。如减少,则表示经济增长放缓,其货币便有贬值的压力。以美国 来说,国内生产总值能有3%的增长,便是理想水平,表明经济发展是健康的,高于此水平表示有通胀压力,低于1.5%的增长,就显示经济放缓和有步人衰退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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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项目标准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 10%;
二级伤残 9%;
三级伤残 8%;
四级伤残 7%;
五级伤残 6%;
六级伤残 5%;
七级伤残 4%;
八级伤残 3%;
九级伤残 2%;
十级伤残 1%
二级
基数×年限×90%
三级
基数×年限×80%
四级
基数×年限×70%
五级
基数×年限×60%
六级
基数×年限×50%
七级
基数×年限×40%
八级
基数×年限×30%
九级
基数×年限×20%
十级
基数×年限×10%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赔偿金
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注:1、受害人因伤致残或的,赔偿义务人除赔偿“因伤致残”或“受害人”栏内的项目外,尚需支付“一般受伤”栏目内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2、受害人因伤致残或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3、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4、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5、本表适用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也适用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人身故损害损偿还需根据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系数,具体为按如下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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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
长城修筑的历史悠久,工程雄伟浩大,是世界少有的奇迹。长城东西南北交错,绵延伏于我们伟大祖国辽阔的土地上。它好像一条巨龙,翻越巍巍群山,穿过茫茫草原,跨过浩瀚的沙漠,奔向苍茫的大海。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有20多个诸侯国家和封建王朝修筑过长城,若把各个时代修筑的长城加起来,大约有10万里以上。其中秦、汉、明3个朝代所修长城的长度都超过了1万里。现在我国、 甘肃、 宁夏、 陕西、 内蒙古、 山西、河北、北京、 天津、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河南、山东、湖北、湖南等省、市、自治区都有古长城、峰火台的遗迹。其中仅内蒙古自治区的长城就达3万多里。
明朝在“外边”长城之外,还修筑了“内边”长城和“内三关”长城。“内关”长城以北齐所筑为基础,起自内蒙古与山西交界处的偏关以西,东行经雁门关、平型诸关入河北,然后折向东北,经来源、房山、昌平诸县,直达居庸关,然后又由北而东,至怀柔的四海关、与“外边”长城相接,以紫荆关为中心,大致成南北走向。“内三关”长城在很多地方和“内边”长城并行,有些地方两城相隔仅数十里。除此以外,还修筑了大量的“重城”。雁门关一带的“重城”就有24道之多!
长城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奇迹。自秦始皇开始,修筑长城一直是一项大工程。据记载,秦始皇使用了近百万劳动力修筑长城,占全国人口的1/20!当时没有任何机械,除运土、运砖可以用毛驴、山羊能爬山的牲畜外,全部劳动都得靠人力,而工作环境又是崇山峻岭、峭壁深壑。可以想见,没有大量的人群进行艰苦的劳动,是无法完成这项巨大工程的。
万里长城的工程量,据粗略估计,仅以明朝修筑为例,若将其砖石、土方用修筑一道厚1米、高5米的大墙,可环绕地球一周有余。如果用来铺筑一条宽5米、厚35厘米的马路,那就能绕地球三四周了。如果把所有朝代所修的总计10万里来计算,则这道长墙可绕地球十几周,这条马路,可绕地球三四十周。
“因地地形,用险制塞”是修筑长城的一条重要经验,在秦始皇的时候已经把它肯定下来,司马迁把它写入《史记》之中。以后每一个朝代修筑长城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的。凡是修筑关城隘口都是非曲直选择在两山峡谷之间,或是河流转折之处。或是平川往来必经之地,这样既能控制险要,又可节约人力和材料,以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效果。修筑城堡或烽火台也是选择在“四顾要之处”至于修筑城墙,更是充分地利用地地形,如像居庸关、八达岭的长城都有是沿着山岭的脊背修筑,有的地段从城墙外侧看去非常险峻,内侧则甚是平缓,收“易守难攻”之效。在辽宁境内,明代辽东镇的长城有一种叫山险墙、劈山墙的,就是利用悬崖陡壁,稍微把崖壁劈削一下就成为长城 了。还有一些地方完全利用危崖绝壁、江河湖泊作为天然屏障,真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了
长城,作为一顶伟大的工程,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宝贵遗产。
长城的位置
长城位于中国的北部,它东起河北省渤海湾的山海关,西至内陆地区甘肃省的嘉峪关。横贯河北、北京、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七个省、市、自治区,全长约6700公里,约13300仝里,帮在世上有“万里长城”之誉。
长城的历史
我国北方的长城,开始于战国秦、赵、燕三国。他们为什么要在人烟稀少的北方修筑这样一条耗费巨额人力物力的长城这条长城在当时究竟起了什么作用有什么价值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谈一点看法,供诸位学者作参考。
一、秦、赵、燕为何要在北边修筑长城
秦赵燕为何要在北边修筑长城,这要从战国时期的形势说起。战国时期,是我国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转变时期。随着各国之间、经济关系的加强,诸夏文化与秦、楚、吴、越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统一的趋向日益强烈。当时进行封建改革的魏、赵、韩、楚、齐、秦、燕七国强盛之后,进行兼并战争,谋求以武力统一黄河、长江中下游地区。这时,陕北、晋北、冀北和内蒙古草原上的诸少数民族也强大起来,不断掳掠秦、赵、燕三国北部边境。秦国之北,有义渠,又北为匈奴;赵国西北有林胡、楼烦,北有襜褴、匈奴;燕国北界东胡。这些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除义渠从事农业外,其他均以游牧、狩猎为生。义渠是西北黄土高原上的强国,自春秋至战国,与秦抗衡百余年。匈奴、东胡等游牧民族更是军事素质高,作战能力强。据《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以游牧、狩猎为生,牲畜以马、牛、羊为最多,其次则为骆驼、驴、骡等。他们“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男子从小就学习骑射。“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因此,一到成年,“尽为甲骑”。战国之际,匈奴已经进入奴隶社会,并且有了国家政权机构。国王称为单于,其下置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除左、右贤王外,其余大臣都是世袭。东胡、林胡、襜褴、娄烦与匈奴基本相同。
正因为匈奴、东胡等处于奴隶社会阶段,所以,他们也象希腊、罗马的奴隶主统治集团那样,专门从事掳掠奴隶和邻族、邻国的财物,整个国家变成了一架巨大的战争机器。匈奴人之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战争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被视为荣誉的事业。“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录入者注:此字音善,埏左部之土改为金)。”其作战,有“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在战争中,凡斩首虏获者“赐一卮酒,而所卤获因以予之,得人以为奴婢。故其战,人人自为趣利。”善为诱兵和奔袭,敢于冒敌冲击,“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则瓦解云散矣。”因为他们来如奔马,去如箭发,所以防不胜防。
自战国中期以来,他们不断掳掠秦、赵、燕三国北部地区。由于他们善于骑射,长于野战,采取突然袭击,来去飘忽,难于捉摸,显示出很强的战斗力。而秦、赵、燕在战国中期的作战部队主要是步兵和战车,穿着宽衣大袖的服装,行动迟缓,日行30——50里,自然不能阻止匈奴、东胡的袭击和掳掠。这不仅使三国北部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而且大大影响了三国的统一事业。针对这种被动局面,三国便先后进行兵制改革和在北部修筑长城。
秦国自商鞅开始变法,推行富国强兵。军队逐渐改变成步兵和骑兵,并以军功论赏和升迁,因此军队的战斗力增强,所向无敌。惠文王六年(前332)和十年,先后大败魏国,夺取魏西河郡(今陕西洛河流域)和上郡(今陕西东北部)地。十三年(前225),令张仪筑上郡塞,以防北方的林胡、楼烦南侵。接着,又大举进攻义渠,使之臣服。至昭王,宣太后诱义渠王至甘泉(今陕西淳化县西北甘泉山),杀之,起兵灭义渠,置北地郡。于是,秦国北部遂于匈奴相接。为了防止匈奴人南掠,昭王下令于陇西、北地、上郡北部边境修筑长城,并派军驻守。
赵国于武灵王十九年(前307)始改革兵制,实行胡服骑射。自此兵力遂强。二十年,武灵王西略林胡地,至榆中(今内蒙古河套平原东部);林胡王献马降服,才班师而归。二十六年(前300),破中山,攘地北至燕、代(今山西北部),又西北拓地至云中、九原(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至乌加河地区)。于是,下令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今内蒙古大青山、乌拉特山)而西,直抵大河(今内蒙古乌加河),而置代郡、雁门、云中郡,以防匈奴南下掳掠。为了专门经营西北,次年,他让位于其子惠文王何,自号主父。惠文王二年(前297),主父出代,至西河(今山西、内蒙古间之黄河),破楼烦王而致其兵。
燕国是战国七雄中最弱的一个国家,南临强齐与新起的赵国,北逼于东胡。直到燕昭王即位(前311)以后,发愤图强,招纳各国贤能之士,实行改革,燕国才强盛起来。其时东胡强大,经常南掠燕国北部地区。燕君为了保持北部的安宁,被迫向东胡王媾和,而以大将为人质。昭王时,秦开质于东胡,他智勇双全,东胡王甚信之,因此行动自由,得以了解东胡南部的山川险要、布防情况与军队的活动规律。归国之后,即率大军袭击东胡,大破之,东胡却地千余里。又“度辽东而攻朝鲜”拓地至浿水(今朝鲜清川江)。于是,“燕亦筑长城,自造阳(今河北康保县与内蒙古太仆寺旗)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以拒胡。”
综上所述,战国时期,秦、赵、燕之所以在北边修筑长城,其目的是为了防御匈奴、东胡的南掠。
长城是由城、堡发展而来。作为军事上的防御工程的城、堡,早在原始公社末期就开始了。由于它能起有效的防御作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得到了普遍的发展。长城,最早出现于春秋,如楚国的方城(在今河南南阳地区)。到了战国,魏西河郡有长城,赵漳水上有长城,中山国西部有长城,燕易水有长城,齐沿泰山山脉有长城。这些长城,在战争中曾经起过很大的作用。北方游牧民族行动迅速的骑兵,行踪莫测,诸国无论是步兵还是骑兵,都无法阻止他们袭击和掳掠。只有修筑长城,加上驻军防守,才有可能阻止他们的南掠。只有在北方修筑长城,才能抽调主要兵力,用于列国之间的兼并战争和保卫战争,才能完成统一大业。
二、秦、赵、燕长城的价值
战国时期的秦、赵、燕长城,作为军事防御工程,究竟在战争中起了什么作用老实说,关于它的作用,特别是秦长城和燕长城的作用,历史文献记载几乎没有,赵长城的记载也很少。这是不是说,它们没有起什么作用呢不是。恰恰相反,正好说明三国修建长城后,匈奴、东胡等没有越过长城南掠,长城在军事防御上起了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昭王时,是秦国疆土扩展最快的时期之一。假如北面没有修筑长城,秦国就必须要派驻大军把守北方的重要通道和隘口,以阻止强大的匈奴南掠,怎么能够抽调大军不断大败六国的联军、占领六国大片土地呢可见,秦长城修成后,只需要少量军队驻守,就能阻止匈奴南下了。如果匈奴大军南下,由于有长城防御,一时不易攻破;而秦都咸阳距此不远,一日一夜或两、三昼夜即可赴救,因此,匈奴不敢南下,自取失败。总之,自秦昭王筑长城以后,匈奴一直没有南下掳掠,这正说明了长城的军事防御作用。
至于赵长城,由于建筑在阴山(今大青山、乌拉山东南)脚下,多系用土夯筑,质量较差,而又靠近匈奴,因此开始时,常被匈奴大军攻击。赵国虽然派驻大军防守,主动出城迎战,但是常吃败仗。赵悼襄王时(前224——前236),赵边防累为匈奴所败,北方吃紧,于是,派大将李牧到长城统领大军防守。悼襄王给予李牧便宜任免属吏的特权,并将云中、雁门、代郡北部的商业税和田赋作为军费供李牧支配。李牧将指挥部设在雁门郡北部的长城下,以便东、西照应。他厚待战士,日杀数牛来改善伙食;每日教将士练习骑射,奖励成绩优异者;严守烽火台,并不断派间谍了解匈奴的动向;他下令军中:“匈奴来掳掠,全体将士立即收牛马羊入保长城,有敢捕虏者斩!”匈奴每来侵,由于烽火严紧,事先知道消息,赵国军民便收牲畜入保长城。匈奴掳掠不到人和牲畜、财务,只好退去。如此数年,虽未挫败匈奴,但赵军亦无失。匈奴人以及赵国边民,都认为李牧怯懦,赵王也责备李牧;而李牧依然如故。赵王怒,招牧回朝,以别将代之。新将采取迎击的战略;匈奴每来,他就率军出击,数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将士伤很多,北边无法放牧。赵王没有办法,只好再请李牧出守长城。李牧称病,杜门不出,不肯应命。赵王乃强起牧,令牧统兵守卫北方。李牧对赵王说:“王一定要用我,我仍然采取从前的战略,您同意,我才敢奉命。”赵王只得答应。李牧至长城,如故约。数年,匈奴无所得。然终以李牧为怯。赵守边将士“日得赏赐而不用,皆愿一战”。于是,李牧乃选战车1300辆,精骑13000匹,挑能破敌擒将的百金之士50000人,善射者100000人,训练作战。练成之后,便大纵畜牧。长城以北,人畜遍野。匈奴闻之,便来掳掠。小入,牧则佯败,以部分人畜委之。单于大喜,便率倾国人马南下。李牧事先设下埋伏,张左右翼夹击,大破匈奴10万余骑,单于落荒败走,逃奔北方而去。此后10余年,匈奴不敢近赵长城。赵军乘胜灭襜褴,破东胡,降林胡。于是,赵北边宁静,人民安居乐业。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赵长城在军事防御上的巨大作用。
燕国在筑长城以前,为了保持北部的安宁,不得不向强大的东胡媾和,并以大将为人质。这种屈辱媾和的办法,并不能使东胡完全停止南掠。自从燕昭王时秦开大袭东胡军,东胡北却千余里,并筑长城之后,东胡才不敢南掠,燕国北部才无烽火之警,人民也才安居生产。这也显示了燕长城在军事防御上的伟大作用。
秦末汉初,匈奴乘中原战乱,越过秦蒙恬所筑长城,复与汉以战国秦、赵、燕长城为界。由于这条长城年久失修,北方守军稀少,因此,强大的匈奴不断进入长城以内掳掠,一直深入到代谷、太原、西河、上郡、北地等郡,汉高祖、惠帝、文帝、景帝被迫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嫁公主给单于为阏氏(即王后),并赐予大量的财物。但是,就是这样一条破烂不堪的长城,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军事防御作用如果不是匈奴大军,一般不能进入长城掳掠。其次,如果守将得力,纵有匈奴大军,也进不了长城。《汉书•李广传》:景帝时,广“为上谷太守,数与匈奴战”。匈奴始终没有从这里进入长城。武帝时,韩安国屯渔阳郡,为匈奴所败;徒(录入者注:此字疑为徙)屯右北平,又数败。武帝乃以广为右北平太守。“广守右北平,匈奴惮之,号曰‘汉之飞将军’,避之,数岁不敢入右北平。”后广数出长城远征匈奴。这说明,战国燕长城仍有防御作用。程不识也是守长城的名将,与李广齐名,他治军很严,随时防御匈奴突袭,匈奴也不敢来犯,也说明战国长城起了一定作用。其后卫青、霍去病、公孙贺、公孙敖等出击匈奴,均以赵、秦长城为进攻退守的主要据点。这表明,直到西汉前期,战国秦、赵、燕长城仍在发挥军事防御作用,虽然它的防御能力已大不如战国时期了。直到汉武帝把匈奴赶到漠北以后,修复蒙恬所筑秦长城和修建外长城,这条战国秦、赵、燕长城才被放弃,它的军事防御作用也才随之终结。
三、战国秦、赵、燕长城的历史价值与现实价值
战国秦、赵、燕长城具有很大的历史价值,首先,它表明,只有修筑长城,加上一定数量的驻军,才能防止北方游牧民族骑兵闪电式的袭击。没有长城,即使有大量的步兵和骑兵,仍然是防御不了的。战国时代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因为长城是有效的军事防御工程,因而后来为秦始皇所采用。秦始皇在驱逐匈奴到漠北以后,下令蒙恬立即修筑新的长城。
其次,战国秦、赵、燕所筑的长城,是相当科学的,它基本上是利用山川形势险要而建,在山口与平原地区,都建筑高厚的城墙,截断匈奴、东胡骑兵进出之路。除了长城之外,内外制高点还建有烽火台,进行侦察敌情和传递消息,让长城上的驻军作好准备;在交通路口和谷口,都建筑障城,派军驻守,以加强长城的防御能力。在长城以内,每隔一段距离,都修建驻军的大城,并设有迅速传递消息的通讯网,以便统一指挥和互相支援。这条三国长城及其烽火台、障、城等配套建筑,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军事防御体系。这套军事防御体系是合乎科学的,防卫是有效的。它为后来的军事防御工程提供了样板。蒙恬所筑的秦长城,虽然全系新建,但是很明显,他是在参照战国秦、赵、燕长城建筑的基础上设计的,同时进行了取长补短。例如,他利用山川地形,因其险阻建城筑障。他把长城建于高山之上,尽量利用山脊、峰峦为城,使匈奴骑兵无法越过;尽量利用河流作屏障,尽量把长城建于河流之北,使敌人得不到水源。在丘陵、平原,则筑成高大城墙,或用土石夹筑,或用土夯筑,而把各段长城联结成一条气势雄伟、隔断南北的巨龙。秦长城的烽火台,较三国长城有了改进,都建于长城外开阔的山上,而且根据地形,每隔10里、20里、30里就有一座。障城也有改进,在交通路口或谷口,都修建南北两座障城。驻大部队的城,都建在长城之南,并与长城紧紧相连。可以说,秦长城建筑体系的高度科学性,是战国秦、赵、燕长城建筑体系的继承和发展。
最后,战国秦、赵、燕长城的历史价值,不仅表现了2200多年前中华民族的伟大气魄,而且显示了当时中国人民的高度智慧、高超的军事科学水平、高度的科学文化。
三国长城还具有很大的现实价值。首先,长城作为中华民族英勇不屈的精神象征,将鼓舞着我们不畏强暴,不怕艰难险阻,去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勇攀科学高峰,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成一个高度繁荣富强的国家。
其次,战国秦、赵、燕长城及其地下文物,是我们研究战国军事史的资料宝库。在今天战争仍然不断,和我国仍然处于战争威胁的形势下,研究战国秦、赵、燕长城,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价值。
其三,战国秦、赵、燕长城遗址,是长城沿线自然变化的历史见证。从它的断裂、侵蚀、湮没程度,可以了解各个阶段的历代地震、风沙、泥石流的变化规律。我们了解了这些变化规律,就可以采取有效的防御措施。
最后,在战国秦、赵、燕长城沿线,有着许多旅游景点,这些旅游景点,绝大多数至今尚未开发。如果开发出来,将士我国的一大财富,并且是用之不竭的财富。我相信,它将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长城现在的作用
以雄峙中国北方大地的万里长城为中介的南北广大地域所构成的长城带,横贯今辽宁、内蒙古、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天津、山东和吉林、黑龙江、青海、等省(市、自治区)的相当一部分地区,也包括历史时期处于今蒙古人民和朝鲜半岛的若干地区。其范围南北宽约数百公里乃至上千公里,东西长约数千公里。长城带自远古至今居住着众多的民族,各民族及其相互关系的发展,是观察和理解长城带一切事物的关键所在。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长城带的古代民族,有些消失了,一些新的民族又融合生成,它们都与当今分布在长城带的20多个民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无论已经消失的还是至今继续发展的各民族,都对中国的历史发展做出过重要的贡献。
万里长城是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发展的产物,但目前对于长城南北民族关系内在发展规律的研究尚不充分。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拓宽研究领域,揭示长城与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对于长城学、民族学及中国民族关系史等学科研究的发展,对于促进民族团结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
长城带的经济结构与民族格局
经济文化结构 中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特点所构成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决定了整个中国大陆古代经济、文化大致分为东西两大区和南北三带的天然布局。东西两大区即北起兴安岭,经燕山、阴山、贺兰山、岷山至横断山脉一线,以东为农业经济发展地区,其西是畜牧业(间有河谷或绿洲小块农业)经济发展地区。三带即秦岭、淮河以南为水田农业经济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阴山、燕山以南和东北平原是旱作物农业经济发展带,阴山以北,贺兰山以西为畜牧业经济发展带。两区三带的天然布局,构成中国大陆古代农、牧两大经济、文化类型。长城带包含了整个旱作农业经济发展带和畜牧业经济发展带的大部,构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经济体系。经济上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补充,两种经济相互依存,互相补充。文化上以农耕文化为主导,农、牧两种文化相互渗透和吸收,不断汇聚与辐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首先在黄河中下游发展起来,成为整个中国农业经济、文化的心,并成为全国经济、文化交流汇聚的中心。在整个畜牧业经济区,自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的内蒙古大草原,凭借得天独厚的条件,发展成为畜牧业经济、文化的心。长城就坐落在这两个经济、文化心的自然交汇处,它是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的产物。长城既将
两种经济、文化隔开,又将两种经济、文化联结在一起。
民族格局 民族格局总是反映着地理的生态结构。两大经济、文化心的形成,标志着两大系统民族的初步形成。西周以降,长城以南的农业区形成华夏民族,近长城以南的黄河中下游,经济文化处于领先地位,建立起以早期汉族为主体的强大秦汉多民族统一的封建大帝国;长城以北畜牧业地区,也于战国末形成以匈奴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统一的匈奴奴隶制政权。长城的修建,成为中国古代民族形成的标志。而秦汉的长期统一,铸就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雏形。自秦汉至明清,匈奴、氐、羌、东胡、乌桓和鲜卑、突厥和回鹘、党项和契丹、女真、蒙古等古代民族反复汇聚长城带,逐鹿中原,形成古代民族发展的一个又一个高峰,进行一次次民族融合,在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民族实体消失,又一些新的民族实体诞生。到元、明后期,长城带的近代、现代民族实体都先后形成,构成长城带当代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长城带的民族关系
长城带古代的经济、文化结构与古代民族的构成格局,决定了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地区与畜牧业经济地区的关系集中表现于长城一线,其农业经济、文化与畜牧业经济、文化的对立统一也沿长城一线展开。与此相适应的中国古代的民族问题也集中于长城一线,表现得异常突出,无论是民族间的联合与交流——的、经济的和文化的——还是民族间的斗争——军事的、的——都沿长城一线展开,它对于主体民族的形成与发展,主体民族与长城带各民族的关系,以至整个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都曾起过重要作用。这是由于中国古代经济体系一分为二、农业经济与畜牧业经济的对立统一所决定的。
长城带经济、文化的对立统一与发展 农业和畜牧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产方式,农业需要人员定居稳定生产,而畜牧业人员却在流动中放牧,两种生产方式各有其不同特点,因而农、牧两大类型的经济、文化,自古就有矛盾的一面。畜牧业生产的单一性和不稳定性,使之对农业有很强的依赖,又常常造成两种经济、文化的失衡,出现严重的对抗。而古代牧区保留的部落亦兵亦民的集群社会组织,很容易形成军事优势,有时进入农业区掠夺,给农业区造成极大破坏。长城的修筑与存在,便起到了把农、牧两个民族隔离开来,借以增强对畜牧业民族掠扰的抗御能力,使之不能轻易得逞,从而有利于保护中原地区的农业经济和先进的生产方式,有益于社会生产力和封建文明的发展与积累。自秦汉至明,控制中原地区的历代统治者,多数都利用农业社会的强大组织力量,不断修筑长城,同时采取大规模向长城带沿线移民、修筑交通通道、开拓边疆新区域的举措,促进了中原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而通往西域的河西走廊交通孔道的打通,长城的延伸,使畜牧业经济地区一分为二,削弱了游牧民族对中原农业区的威胁,使中原农业区与南部农业区联结成为统一体。随着历史的发展,这条通道进而形成为联结中亚、南亚、西亚以及欧洲、非洲的走廊和重要枢纽,成为中西经济、文化交流和国内东、西部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与辐射的极其重要的输送线。所有这些,为中原经济、文化的发展与扩散提供了广泛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农、牧两大经济、文化类型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需要、相互促进的关系。农业经济既需要畜牧业为自己提供农耕、运输用的畜力和战马、牲畜、皮毛、珍贵药材等畜 力和物力,也需要不断向畜牧经济区出卖农副业及手工业产品等,使畜牧业经济地区成为农业经济地区的重要商品市场;而畜牧业经济不仅需要农业经济地区提供粮食、布疋和铁、铜、锡、金、银、陶器等各种手工业品,而且也需要出卖自己的皮毛、药材等产品,这样便促使了两种经济的贸易交换沿长城一线不断展开。自秦汉至明清,长城沿线的许多关口,在历史上成为农、牧两大经济、文化系统民族交易的场所或中心,加之特殊情况下的民族之间的抢掠,使农、牧业产品沿长城一线集散,长城一线也就成了国内最大的贸易市场和物资供求、集散基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许多关口逐渐发展成为长城沿线的重要城镇。可见,长城既保证了农业经济、文化与畜牧业经济、文化的正常发展,又为二者的交流和相互补充提供了场所和方便;又起着调解两种经济,使农、牧业经济朝着主辅相互配合的方向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长城又是农、牧经济的汇聚线。因此,长城不单纯是曾起过将两种经济、文化分割开来的作用,更重要的还曾担负着将两种经济、文化联结在一起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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