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占70股权,70的股权有决定权吗
1:占公司70%的股权是公司的几分之几
70%就是100分之70,也是10分之7。
2:为什么要持有 66.7% 股权
绝对控制权,相当于说只要你占股67%就等同于占股100%了!
3:王志东是新浪的大股东占70%股权 怎么会被董事会罢免超过50%就有一票否决权 为什么还能被罢免...
他的股份要么被大量资金注入而稀释到没有话事权了,要么就是暗里被强行收购!
4:我司占一公司70%的股权,在长期股权投资中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上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 权益法 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80%的就是 成本法
所以你的是成本法
5:企业注销70%股权股东同意可以吗
可以参考《公司法》,30%股权的小股东不愿意清算注销想继续经营的可以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大股权手中的股权,大股东可以转让,也可以不转让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6:超过70%股权有权关闭公司吗
如果经营期限未到期,那需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进行解散,你持股超三分之二,所以通过决议不成问题。另外,你作为控股股东不打算干了,相信其他小股东也会从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