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骗保行为“零容忍”骗保手段有哪些?
至2020年的连续四年间,应某因意外伤害住院天数共计845天,获得赔偿29次,住院津贴赔付金额合计200716.9元;而刘某四年内因意外伤害住院天数共计434天,获得赔偿23次,住院津贴赔付金额合计86000元。
这类“骗保”并非“首例”。早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十起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中便有类似“手法”。2006年12月至2011年8月,上海市崇明区某医院陈某
以自己的名义,在5家公司投保多种住院医药费补助险和每日住院津贴险,随后在其本人并未实际接受治疗的情形下,通过取得虚假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医药费收据等方式,虚构其本人先后七次入住上述医院接受治疗的事实,随后以其个人名义向5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是业务员为业绩达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为。在骗保行为中,也衍生出一种收取佣金且恶意退保的“自保单”。频繁地投保、退保,直接受伤害的还是保险公司。这种现象一旦发生,就会如同病毒般蔓延。因有利可图,就有人铤而走险,走上骗保之路,同时也给保险业带来了巨大损失。
一些人对社保基金的社会意义认知缺乏,对商业保险的运行原理不了解,无视社会责任,抱着“薅羊毛”的心理能薅一点是一点;
但在利益驱使下依然铤而走险,不少大案、重案、恶性案件都源于此。对于这类骗保行为,应该从严从重处罚。
保险机构也一直强化对骗保的打击力度。例如:为降低骗保风险,众安保险增加了集中度分析模型。众安保险通过AI机器人(12.710, -0.34,-2.61%),主动搜集相关风险信息,防范欺诈风险。
由于骗保案频发,近年来监管部门针对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全国多地近期都启动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过,解决骗保认知问题,还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合作,包括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骗保案当事人的惩处力度、利用科技和大数据完善反欺诈系统、加强保险知识普及教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