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瑞斯康达及相关人员收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瑞斯康达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据悉,2018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瑞斯康达公告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
根据当事人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