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利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鼓励通过股权分红等使发明

2023-02-16 08:53:23

  《甘肃省专利条例》已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使发明人、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支持专利创造和运用,扶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利产业化项目。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鼓励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使发明人、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行为成立,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及时对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方式,对接到的举报查处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预警机制,避免专利技术的盲目引进、重复研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指标和专利发展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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