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恒装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被处罚
11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6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国恒装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张家港市国恒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建国,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段山路68号。
11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66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国恒装备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张家港市国恒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建国,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段山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