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美艾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被罚4.8
11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09第228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美艾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产生VOCs生产活动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款4.8万元整。
2022年9月13日,苏州市吴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苏州美艾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已将污水处理池,风险代码:0301辨识为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但未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报告。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五条,决定给予苏州美艾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朱宏,住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益字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