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法院成功调结24起劳动争议案 兑现经济补偿金30余万元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一批因企业停产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24名工人收到了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30.01万元。
据了解,原告周某某等人均是被告大田某瓷业公司的工人,从事不同工作岗位,多年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告企业也未为原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被告企业于2020年5月宣布停产后,未与工人解除劳动关系,亦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周某某等人多次向企业主张权利未果。经过仲裁后,今年9月起,周某某等人陆续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大田县人民法院受理该系列案后,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3名承办法官及分管领导多次与企业负责人和工人代表沟通,深入了解案情。
考虑到被告企业目前的现实状况,承办法官将调解作为优先解决方案,经过2个月反复地做工作,双方均认可最后的处理方案。至此,这24件劳动争议案得以顺利调结,被告企业现场向周某某等24名原告兑现了经济补偿金30.01万元,同时解除双方间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