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公布第四批历史建筑及首批传统风貌建筑

2022-12-24 02:08:28

  日前,石狮市政府正式公布第四批历史建筑及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名单,同时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这也是石狮市加强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据悉,此次列入石狮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的4处建筑都在宝盖镇,分别为苏厝村三区59号的瞻青楼,苏厝村三区56号的映雪楼,仑后三区88号洋楼,山雅村山雅南区21号的宁远楼。列入石狮市第一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范围的4处建筑,两处在祥芝镇古浮村,分别为古浮九区14号的李相星故居、古浮九区8号洋楼;两处在鸿山镇洪厝村,分别为鸿山中路1号厝、鸿山东路5号厝。同时,石狮市还将宋元海丝宴烹饪技艺、小吃制作技艺、海峡传统捕捞技艺、中医诊疗法、石狮修谱礼俗等5个项目,纳入石狮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市政府要求,属地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积极引导活化利用,共同做好石狮市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同时,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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