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入选“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
11月3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等8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上海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功能区、广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入选名单。
增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
11月3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等8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上海淮海新天地进口贸易功能区、广东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等入选名单。
增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