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丽保“无感”结算更便民
“喂,您好,我想问下这次我住院的费用浙丽保有没有给我报销?”“你好,系统上显示您这次住院浙丽保已经为您报销了2198元”“那是不是我就不用在把材料送回来了?”“是的,浙丽保也是实时结算的”……医保中心经常会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浙丽保费用报销问题。
浙丽保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直接结算,市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除基本医保目录内费用实时结算外,其他可报销费用通过信息推送,事后报销打入参保人社保卡账号的方式进行报销。今年2月28日智慧医保系统上线后,浙丽保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由丽水市扩大到浙江省范围内,即参保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时候,除部分特殊药品外,其他全部费用可纳入直接结算。部分特殊药品“浙丽保”无法实时结算,需提供相关的材料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省外就医,除基本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费用不能直接结算外,其他费用可实现直接结算。自费部分凭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即可到医保中心申请费用报销。
总而言之,需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的是省外就医的费用和部分特殊药品费用。特殊药品如果浙丽保有报销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会通知参保患者,届时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浙丽保无感报销结算方式,让群众看病报销更加方便快捷,既减轻了患者就医时垫付医药费用的压力,同时也减少了患者手工报销来回奔波的麻烦。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增强了群众就医结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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