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宏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22-12-12 11:18:47

  10月28日,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作出古综罚卫字﹝2022﹞第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罗彪于2020年5月开始于常熟宏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吹膜机岗位工作至今,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员工罗彪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2.罗锋、赵江分别于2020年10月和2021年4月入职常熟宏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吹膜机岗位工作至今,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罗锋、赵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项、第七十五条第项,罚款5万元。

  常熟宏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18日,法定代表人顾国才,住所:常熟市古里镇淼泉淼虹村。该公司曾因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2022年7月15日,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苏环行罚字﹝2022﹞81第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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