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给国资是好事吗(股权转让给国资是利好吗)
控股股东变成国资委是利好还是利空
属于利好消息。
上市公司实控人发生变更后,或引入新的优质资产,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利,大概率提高盈利能力。因此上市公司实控人变更大多数属于利好消息。
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按照这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事先将与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包括受让方主体情况,拟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等向公司通报,由公司股东会对是否同意该股权转让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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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方式一方面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占用资金,这是经营性资金占用。
另一方面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表现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利用上市公司为其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为其代偿债务及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借款担保等方式占用资金,而且这两种资金占用方式在同一家上市公司往往共存。
股权转让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股权转让要根据转让对象来分析,是好是坏:第一,如果股东转让给其他股东,是中性消息。因为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一般半年内不能卖出股份,股价一般不会被炒作。股价涨不涨,取决于公司的基本面。2.如果股份转到二级市场,就不好了。因为转到二级市场相当于股东减持股份,减持后抛压沉重,会引起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恐慌,股价下跌。3.目前,未上市公司可以将其股权注入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需要将其股权转让给未上市公司,这在股票市场上称为“借壳”,因此借壳股权转让是有益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方式,市场上经常出现。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其股权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公司的股权。
二。1.如果转让给另一家机构或投资者,将是有益的,可以继续使用。说明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但会提高业绩,这是好的。
2.但如果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会对股价产生影响。影响就是股东对公司的未来信心不足,或者会造成股价下跌,这是坏消息。
总的来说,股权转让对现持有人是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坏消息。股权登记后,需要分红和配股。在配股和分红后,大部分公司的股票一般会下跌,调整很长时间。
过去,我国非流通股市场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股权转让非常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份转让清算中心只会进行股份转让,低于5%的原则上不予转让(交易所公关后的地下通道不算)。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利好吗
是利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我国资产重组中的一种特殊交易形式,具有较强的行政性和政府色彩。股权自由转让的优点是:交易成本低,简单易行。
有政府直接参与,整个过程几乎没有阻力,收购成本接近于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和区域产业调整。
政府参与此次重组的动机是理顺管理体制,打破分割。在极端情况下,当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会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从而更好地利用“空壳”资源,可以使具有发展前景的大集团和企业替代经济效益低、产业前景黯淡的业绩不佳公司。
无偿划转的标的只能是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只能在国有资产代表之间划转。股权无偿划转是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国有股受让方必须是国有独资公司。其实质是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和管理层的重组。目的是借鉴优势公司的管理经验,调整理顺国有资本运营体制,盘活困境上市公司。
总的来说,股权转让对当前持有人来说是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来说是坏消息。股权登记后,需要分红和分配。在分配和分红后,大多数公司的股票通常会下跌,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调整。
过去,我国非流通股市场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困难。根据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转让只能由清算中心进行,低于5%的原则上不能转让(不包括交易所公关后的过街通道)。
此外,转让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这至少需要两个月和5%的费用。虽然有一些不转移所有权的私下协议转让方式,以及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整体风险很高,存在信用问题。
这使得除第一大股东之外的非流通股股东,基本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难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