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海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22-11-17 13:11:44

  9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1第26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市海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苏州市海豚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徐凤辉,住所: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双浜村先锋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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