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云县第三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2022-11-07 03:57:42

  为了切实推进我县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苏治超办《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及实施货运运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货运装载源头排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我办组织源头排查,形成《灌云县第三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已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将已形成的《灌云县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报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批准,现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并落实相关重点监管措施。

  灌云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附件:《灌云县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

  第三批灌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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