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翼电子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处罚
9月5日,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吴应急罚﹝2022﹞3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鸿翼电子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3万元。
苏州鸿翼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豪庆,住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村。
9月5日,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吴应急罚﹝2022﹞33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鸿翼电子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项,罚款3万元。
苏州鸿翼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豪庆,住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浦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