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韵股份:股东误操作违规减持
许龙《关于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其一致行动人段智瑞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4700股,减持金额61335元。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属于违规减持。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关于“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此次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许龙《关于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其一致行动人段智瑞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4700股,减持金额61335元。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属于违规减持。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关于“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此次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