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选中”大陈黄鱼

2022-09-16 19:20:06

  近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评定结果的公示中,椒江大陈黄鱼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成功入选,是台州市首个。

  据了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主,具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产品对周边相关产业生产能起到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区域,优先选择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历史文化技艺并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地理标志。示范区筹建期为3年。期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大陈镇等单位,制定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共同完成保护区建设有关工作。

  近年来,椒江区不断加强大陈黄鱼产业保护和发展。目前,大陈黄鱼年产量达6000多吨,产值8亿元以上,占浙江省高品质大黄鱼产量产值的三分之二以上;从事黄鱼生产的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3000元,较椒江区农民人均收入高出42.88%。

  除此之外,椒江区还出台了《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办法》《椒江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扶持办法》等系列政策,投入财政扶持资金5600多万元,破解大陈黄鱼产业发展的制约瓶颈。与中国科学院金翔龙院士合作,建立浙江省首家水产类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朱蓓薇院士团队落户椒江,通过技术攻坚,助力产业发展。签订大陈黄鱼地理标志保险,大陈黄鱼品牌被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在浙江省率先推动养殖企业激活应用“浙食链”,并完成首批黄鱼上链,实现地理标志溯源管理;建立专业检测防疫实验室,严把大陈黄鱼品质,目前大陈黄鱼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100%。

  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郑战表示:“‘大陈黄鱼’获批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有助于进一步擦亮‘大陈黄鱼’金名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原则,围绕夯实保护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大保护力度、强化保护宣传和加强合作共赢等五大方面推进示范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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