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粮化”整治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

2022-09-12 11:38:17

  2021年8月以来,象山县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大力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和恢复耕地功能工作。面对“非粮化”整治后,地块种植条件不佳、农民种粮意愿下降等多重矛盾,县政协大徐镇联委会在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非粮化”整治后保障耕地种粮属性的建议》。

  据委员们调研,象山县“非粮化”整治地块坡地居多,平坦水田较少,呈小而散特点,沟、渠、路、泵站等基础设施缺失或因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整治后土地流转存在多种障碍。各镇乡在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时推进工作措施有力,但在验收通过之后,对保障种粮属性未形成上下联动、管控有力、反应及时的工作机制。再加上化肥农药、机械人工、地租等成本居高不下、农业劳动力大量流失,而水稻价格又持续低迷,导致农户种粮积极性普遍不高,耕地“非粮化”整治后面临无人种粮的困境。

  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规模化经营。制定“非粮化”整治耕地提升和土壤改良计划,将小而散、大小不一、高低错落的地块进行整合,兴建农田沟渠路,以利于连片种植。政府应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合理引导农户降低过高的心理预期和土地流转价格,鼓励村集体统一流转,引入和培育一定实力的农业主体,开展规模化经营。

  要加强科学种植指导,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部门要加强“非粮化”整治地块的种植指导,因地制宜推广种植计划。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农业企业开展专业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拓展服务业务,引导各类主体延伸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能力,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要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管护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县、镇、村三级落实机制,实现耕保责任全覆盖,并建立配套田长考核奖惩,完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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