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当前,罕见高温干旱,森林火灾风险极高,为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区政府8月22日研究决定实行森林防火禁火措施。
通知规定,禁火期为: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0月8日。禁火区域为:鄞州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通知指出,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六大禁令”: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焚烧垃圾、烧防火线、烧蜂窝及其他生产性用火;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在上坟祭祖中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严禁在野外烧烤、玩火、放孔明灯;严禁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通知强调,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人群要派员严防严守。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禁火规定,对违反林区野外用火规定者或森林火灾肇事者将依法予以严处。
森林火警报警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