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被罚30万元

2022-08-10 15:49:39

  2月25日,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昆建罚﹝2022﹞3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吉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项,罚款30万元。

  吉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谢金雄,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柏庐南路999号吉田国际广场2号楼2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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