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家庭在市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房可享受1%补贴

2022-07-19 10:08:50

  7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和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家庭购买徐州市区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定销商品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1%补贴。

  另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商品住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区住建局申请结算。区住建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补贴资金结算后,区住建局通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住房锁定,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住宅需要取消销售合同的,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住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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