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满 银行互联网贷款阵痛中前行
此次补充通知发布的原因也正是因为彼时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执行与整改未达监管预期,各家机构未严格按照《办法》执行。为了落实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控与约束,将贷款业务主体重新收回银行,监管发布了补充通知。
监管释放的一系列信号也表明,未来在助贷业务中,银行各方的权责角色界限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整改只是第一步,对银行来说,如何选择合适的助贷机构、做好互联网贷款业务才是正事。
当前,银行对于与助贷机构的合作态度也趋于“冷静”。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
上述城商行互联网金融部门负责人同样透露,“对于助贷机构,我行在头部机构外,增加了一些腰部机构,暂无持续扩大的计划,对于风险防控,均对接我行大数据风控系统”。
大型银行对于选择助贷机构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小型银行则陷入了更加“迷茫”的状态。正如一位民营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直言,“大型的助贷机构话语权更强,在合作方的选择上也更加挑剔,目前在助贷机构方面,我们也在尽可能筛选合作意义较强的机构,优先选择配合度高的” 。
“在助贷机构合作方面,我行严格名单准入,坚持核心风控自主自控,尽可能优选头部平台机构开展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实施动态监控、适时增补淘汰。”另一位民营银行人士说道。
从中收集到的信息来看,多家银行对与助贷机构的合作均表现出审慎态度,不过也有银行希望能探路良性合作模式,与机构达到双赢。一位银行知情人士透露,“当前,‘银行+助贷机构+增信机构’已成为行业标准模式,我行亦然。下一步,我行选定了一些行业,在服务场景方的过程中发展借款客户,将大数据风控与数字化运营结合起来,寻求规模发展、风控效果与成本收益的平衡”。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在接受北京商报
“寻路”自营渠道建设
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有两种,一种为与助贷机构之间的联合贷款,另一种为自营贷款。在联合贷款业务收紧后,自营贷款渠道建设便成为银行发力的主要方向,这一现象在小型银行展业过程中尤为明显。
“下一步我行发力的方向肯定是加强自营贷款渠道建设。”一位银行知情人士透露,2021年该行就已经加大了对互联网自营贷款渠道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与此同时配套的信用风险、欺诈风险、操作风险等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当中。
亦有银行表示,正在不断优化贷款业务结构,提升自营互联网贷款业务占比。
“寻路”互联网贷款自营渠道建设,银行还有哪些可能?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自营渠道建设是银行营销自有业务的竞争力所在,但近年来亦遭遇到部分瓶颈,尤其中小银行在自营渠道方面,面临客群老年化,功能体验不足等各类问题。因此,银行需针对性地作出相应改进,例如,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线上适老化改造,再如持续优化各类功能体验,同时关注用户的使用反馈,建立健全线上与用户沟通的良好渠道等。
“贷款的互联网化是趋势,因此从长期看,银行需要构建自身的互联网业务能力,包括自营渠道建设、场景的搭建、与外部机构的合作,以及数字化业务风控体系等,基于每家银行的数字化能力和资源不同,在进程上,每家的节奏和侧重会有区别。”于百程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