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王一淳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究竟谁之过?

2022-06-15 09:25:09

  之后的双方拉扯中,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各执一词,王一淳称欢喜传媒违约在先,欢喜传媒则称其不实,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长文中,王一淳回顾了2019年10月起与欢喜传媒合作筹备电影的经过,当时双方约定由欢喜传媒出资、王一淳担任法人成立承制公司来完成王一淳的新片《绑架毛乎乎》的制作。随后,王一淳如约成立承制公司河南静深影业,并转让了剧本。

  王一淳称,2020年5月,欢喜传媒向静深影业账户打来制作费551万元,6月,欢喜传媒决定暂停项目,之后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最终,静深影业被判返还投资款505.18万元及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共计约583万元。

  

  但之后,双方又因为退税问题展开拉锯战。王一淳称由于静深曾收到551万并开具了相应发票,除非对方退回或冲红之前的发票,否则还需另缴近百万的企业所得税,但对方法务称“此案执行案款的冲红退税金额为505.18万元。”

  在税务问题还没得到反馈时,13日,王一淳接到了自己被强制执行的信息,“现在他们还要为22万强制拍卖个人的房产”。

  

  欢喜传媒:以法院判决为准

  据公开资料,欢喜传媒由董平、宁浩、徐峥、项绍琨于2015年联合创办,旗下合作多位知名导演,包括宁浩、徐峥、陈可辛、王家卫、张一白、顾长卫、张艺谋、贾樟柯等。

  天眼查App显示,欢喜影视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持股台州欢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欢欢喜喜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欢十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家公司。其中,欢欢喜喜公司就是与导演王一淳及河南静深影业等签订影片合同的公司。

  “我们就跟她说,你这样不规范,我们就不投了,你把剩下的钱还给我们,她不同意。我们就去打官司,法院一判二判都判定了,这个是她违规,所以项目停止,她必须把钱还给我们。她很不甘心,所以就到处抹黑我们,一直在威胁我们。”欢喜传媒方补充表示,税务问题欢迎来查。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指出,官司的争议焦点在于欢欢喜喜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在双方明确约定共管账户款项支出应提前申请的情况下,静深公司多笔款项支出未经审批的行为构成违约,欢欢喜喜公司发出解除协议,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

  

  14日凌晨,王一淳再次作出回应,称私人工作室是在欢喜授意下出面开设的,用于为剧组提现,支付一些没有发票的小额款项,并晒出项目筹备阶段的报销清单,“真没想到他们会用这个反咬一口”,表示欢喜传媒“不仅知情,而且是授意、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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