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新一轮医保谈判或9月开启

2022-06-13 21:04:46

  国家医保局表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工作重点,研究起草了《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谈判药品续约规则》《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等四个文件,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按照往年惯例,上述征求意见稿意味着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开始,也意味着以“灵魂砍价”出圈的新一轮医保谈判又将到来。根据上述工作方案,2022 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 5个阶段,其中5月至6月为准备阶段,7月至8月为申报阶段,8月专家评审,9月至10月谈判,11月公布结果。

  可以看到,此次医保目录调整重视儿童药和罕见病药物参与,例如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 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

  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在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以及2017年 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也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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