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2021-12-10 23:49:48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人民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二、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各地区要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城市人民要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铁路部门要做好棉花调运工作。
三、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四、保障化肥生产供应
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控制化肥出口,调整化肥出口关税政策和淡旺季划分时段。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
五、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
进一步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煤炭主产区人民要组织好煤炭生产,尤其是安排好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生产,不得干预煤炭外运。煤电双方要衔接好2011年度电煤供需合同,煤炭行业要加强自律,保持价格稳定。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增加柴油产量,保障市场需求。各地区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按照隶属关系,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七、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各地区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八、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
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各级批准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九、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十、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
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各省(区、市)人民要对玉米深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深加工企业。
十一、加强农产品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
完善农产品市场交易规则,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研究制定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清理整顿电子交易市场,取缔非法交易。
十二、健全价格监管法规
尽快出台《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抓紧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
十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
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十四、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十五、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地区要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十六、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务院确定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10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将组织督察组赴各地调查了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市场物价情况。

  如何理解和落实国务院的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这一决定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制度有待完善。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很多都需要省级以下财政层层配套,有的险种基层有强烈需求,中央也有政策,但由于省级财政没有配套,就无法开办。
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后,《意见》再次指出,“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的县级保费补贴”。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是一项重要的进步。
“减少或取消县级保费补贴将促进农业保险的规范化经营,不仅有利于促进县级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积极性,扩大农险覆盖面,也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经营。”一家大型财险公司农业保险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此外,《意见》要求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多年提及农业保险大灾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准备金主要是经营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保费或者盈余中提取,远远不足以应对当前的风险。“行业多年的积累有可能一次大灾全部搭进去。比如在去年的东北洪涝灾害中,承保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阳光农业保险公司,在前9年一直风调雨顺的情况下共积累了4.66亿元的准备金,但此次灾害如果不是进行了再保的话,可能就会赔不起。”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发布的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对保险企业大灾风险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但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关键是中央和省级,大灾基金如何筹资、由谁管理,希望尽快在这方面出台相应安排。”庹国柱表示。
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方面,《意见》指出,稳步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猪和蔬菜价格保险试点,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创新研发天气指数、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
“从美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经验来看,价格保险是未来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庹国柱表示。目前,包括平安产险、安华农险在内的多家保险公司都在价格保险上有所尝试。尽管目前国内对价格保险的尝试还需进一步完善,但庹国柱对价格保险的发展寄予希望:“这代表未来农业保险发展的方向,一旦相关条款机制完善,可能会改变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大多只能保成本的局面。”
在“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部分,《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近年来,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庹国柱认为,在发展此类保证保险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同时,也可探索保险公司直接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这样会使农民贷款成本降低,同时保险公司风险可控性更高”。

  一米农险是价格十的形式,问普通农户如何操作请举例说明。

  你好
连续4年被中央一号文件提及的“保险+”保障模式,寄托着更好服务三农的希望。从最初的尝试,到逐渐形成遍地开花之势,业、保险业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探索、创新,在部分农产品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保险+”保障模式,打通壁垒,转移风险,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
成就固然显著,难点也依然突出。“保险+”模式要在全国范围内惠及更为广泛的农民群体,还需要从更高层面进行统筹规划。
披荆斩棘,4年的探索已经取得诸多成绩;上下求索,“保险+”必将结出更大硕果。
试点项目呈遍地开花之势
始于2015年,“保险+”模式的试点已经走过了近4年时间。截至目前,相关公司和保险公司已经在玉米、白糖、天然橡胶等10来个农产品种类上开展了多个“保险+”试点项目,呈遍地开花之势。
“保险+”模式的诞生有其必然性,这是公司专业优势和保险公司渠道优势的有机结合。
从保险端看,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常面临天灾威胁,农产品又常有价格波动,这可谓农民的两大烦恼。防风险、降损失,保险业不可缺位。不过,巨灾等危险因素也常给保险业经营带来大幅波动,在“保险+”模式中,相当于保险的再保险,进一步分散风险。
从端来看,其投资者大多是有套保需求、交割需求的企业和部分专业投资者,一般农户显然并非合适对象。保险的介入带来革新。在“保险+”模式中,农户接触到的是了解较多、相对熟悉的保险,其获得的是保险保障。
2015年,大商所推动公司和保险公司首倡“保险+”模式;2016年,大商所、郑商所相继开展“保险+”试点项目。至今,“无论是从‘保险+’试点项目的覆盖面、品种、质量看,还是从项目本身支持的金额看,都已经有了质的飞跃。”上海际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王靖翔表示,这些试点打破了业与保险业的壁垒,为业引入全新的客户群体,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进行了创新,意义深远。
银河总经理助理郝刚表示,近年来,相关公司和保险公司在10来个农产品种类上开展了多个“保险+”试点项目,并且逐渐形成了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两类较为成熟的模式。在价格保障方面,目前已经开展了300多个“保险+”试点项目;在收入保障方面,相关试点项目也已有60多个。
2016年,“保险+”保障模式首次写进中央一号文件,且连续4年写进该文件。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试点,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权品种上市。
业内人士指出,这表明前几年的试点已经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有望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保险+”模式仍然处于“试点”阶段,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生猪尚在孕育之中
从无到有,从初次尝试到逐步扩大,“保险+”模式的成熟和推广还需要不断闯关,继续创新模式,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难点。
2018年,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和中投天琪,联合推出国内首个通过市场保障生猪养殖户净收益的农业保险,同年11月份,大商所正式对外发布由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申请定制的猪饲料成本指数,用于生猪饲料成本指数保险产品的开发,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南华资本“保险+”业务负责人李章益表示,对于养殖户来说,其最大的成本就是饲料成本,约占50%至70%,因此,猪饲料指数保险能较好转移解决饲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王靖翔指出,猪饲料成本价格指数在一定程度上能直观反映出饲料端价格的变化。目前,猪饲料成本价格指数的保险费率约为1%-3%,若购买了猪饲料成本价格保险,饲料价格真实上涨,养殖户可以锁定一定的生产成本。不过,由于猪饲料价格的变动与生猪价格的变动有一定差异,猪饲料价格的变动由玉米与豆粕的价格变动决定,而生猪价格的变动往往以生猪的实际供需有关,单从猪饲料成本着手,难以完全覆盖生猪生产的风险。
对于生猪,业界寄予了厚望,也在热切的期盼其正式推出。业内人士认为,作为全球最大的畜牧品种和我国最大的农业品种,生猪上市后,将在完善我国生猪价格形成机制、辅助产业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在“保险+”模式的试点中,还反映出一些较为突出的难点,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闯关解决。目前,公司通过灵活的期权产品设计,保险公司通过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测产手段,交易所通过上市场内期权品种等方式,正在逐步降低保险成本。

  急!!求一篇关于农产品的调查报告。

  我国加入WTO已超过八周年。随着入世保护期和后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农产品市场已成为世界上最开放的市场之一。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和挑战逐渐呈现,面临国际竞争非常激烈。农产品进口贸易的压力明显加大,出口贸易的壁垒日益增多。在贸易自由化趋势下如何进一步发展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如何提高农业对外贸易质量和水平,是我国发展农业经济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就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的现状及其进一步发展对策问题作一粗略的探讨。
关键词:农产品市场;开放现状;发展对策
一、入世后我国农产品进口贸易的作用及其影响
农业问题是世界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之一。乌拉圭回合将农产品贸易全面纳入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多哈回合使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获得实质性进展。多哈回合后,我国坚持兑现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承诺,突出的标志就是大幅度降低关税。
入世前,农产品关税平均为23.2%。2001年入世后大幅度降低关税,20D2年降到15.8%,2005年降到15.3%,2006年降为15.2%。在人世后5年的过渡期内,关税从23.2%降到15.2%,降幅为8个百分点,其幅度之大是世界少有的。现在,我国农产品关税水平已远远低于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62%的水平,成为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最低的国家之一,为国外农产品涌入我国市场打开了方便之门。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为27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7%。
国外农产品的进入对增加国内市场供应和发展我国农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正由于农产品进口的增加,解决了国内市场一些产品供需的缺口,填补了一些市场空白。例如,近几年,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如棉花、大豆、小麦等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进口这些农产品对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是必要的,仅广西口岸2006年进口食用植物油就达12.1万吨,价值5335万美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3.1%和15.7%。同时,一些农产品的进口也促进了市场竞争。由于发达国家农产品具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规模等优势,迫使我国进行农业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进程,努力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这有利于我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但是,农产品关税下降也使我国农产品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发达国家农产品由于补贴,使其具有价格优势。据统计,进口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农产品的到岸价格,比我国国内市场价格一般要低20%~30%,这些农产品进口使我国农产品显然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另一方面,外国农产品进口,增加了市场供给,直接影响了农民收入和农民就业。据农业部测算,如国产大豆717.8万吨被进口大豆替代,替代面积为5790.73万亩,由此减少827.25万个农民就业机会,总收入就损失111.34亿元人民币。
还必须看到,随着农产品进口加快,还会直接增加农业贸易不平衡。鉴于我国农产品供需结构和农业资源禀赋的实际状况,农产品对外依存度比较高,今后对农产品进口增加还不可避免。粮食、棉花、食糖、羊毛、棕榈油等农产品的关税配额数量还维持在较高水平上,配额使用率会提高,进口仍呈扩大趋势,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经常发生。仅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就达83亿美元。
综上所述,人世以来由于关税降低提高了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外国农产品进口既对我国市场保证供应、填补空白、促进竞争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又对我国农业带来较大的冲击、加大市场风险等严峻挑战。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正确对待。不能把我国农业面临的某些困境归咎于农产品进口,相反,它提示我国农业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科技水平、深化农业改革,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入世后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特点及其原因
1.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特点自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在面临国外技术壁垒影响和生产成本上涨压力的环境下,由于发挥了其特有优势,使之增长迅速,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农产品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据统计,2006年1月~10月,我国农产品出口达245.6亿美元,同比增长12.7%,全年达到300亿美元。
第二,农产品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蔬菜、水果、淡水鱼类、园艺产品、畜禽产品等出口增长较快。2006年,深加工出口额已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7%。
第三,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出现新变化。对欧盟、美国、东盟、韩国、中国市场出口保持较稳定增长,对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的出口也有一定发展。
第四,农产品出口价格稳定上涨。商务部质量监控的30种出口商品中,2006年有19种产品价格上升。2006年1月~10月农产品价格指数比上午同期上升4.8%。
2.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原因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出现上述特点,主要原因是:
第一,国家近几年连续出台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有关农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为农产品出口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二,各有关部门,积极提供农产品公共信息服务。例如,推出欧盟等6个市场指南,茶叶等4个产品指南,启用“农产品贸易专题”的新网址和标识,形成以商务部网站为平台,以政策发布、市场指南、产品指南、进出口统计数据、行业预警、海外快讯、市场动态为主体,以驻外机构、多地商务部门、行业组织、科研单位等渠道的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
第三,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和贸易争端,积极发挥四体联动应对机制,建立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及其农户间的信息沟通,做好贸易摩擦和预警工作,积极拓展新兴市场。
第四,各地加快改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农产品出口,例如,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增加农产品技术含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谷物、食用油、棉花等土地密集型不利于产品出口的种植面积,增加市场前景较好有利于出口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在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附加值高的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进程,从而扩大了农产品出口。
三、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新环境及其对策建议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新环境
随着我国人世过渡期的结束,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发展农产品贸易面临着既有利又不利的新环境。
1.发展农产品贸易的有利环境从国际看,世界经济贸易将保持平稳增长时期,世界农产品贸易将保持较快增长。据各经济组织预测,今后世界经济增长率将保持在4%左右,世界贸易量将增长7%左右,这显然有利于农产品贸易。
从国内看,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各部门也先后出台支农惠农政策,商务部近年来研究制定了农产品出口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措施,这对发展农产品贸易是十分有利的。
2.发展农产品贸易的不利环境从国际看,发达国家对农业高补贴、高保护所形成的不公平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环境没有改变,而我国已承诺对农产品不再使用出口补贴。这在农产品进出口成本和价格上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同时,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壁垒制度化,反倾销不断出现,也加剧了我国拓展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难度。
从国内看,分散的小规模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和农业技术低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农产品出口成本由于化肥和劳动力等价格上涨而上升,影响竞争力和出口的效益。
(二)发展农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
发展农产品贸易是我国发展农村经济、带动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对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大意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其又好又快的发展,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1.充分合理利用WTO农业规则,加强对农产品进口的调控由于我国农产品存在供需结构矛盾,今后农产品进口贸易依存度还会提高。为增强农产品进口的有效性,避免盲目性,做好农产品进口的宏观调控工作十分必要,这就需要充分合理利用WTO农业协议中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调整农产品关税结构,完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2006年国家对进口关税配额作了一定调整,如取消豆油、棕榈油、菜籽油3种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对冻鸡等产品继续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并根据进口平均价格的变化适当调整从量税。通过对关税配额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实现农产品进口调控,使之既保证国内市场需要,又保证它稳定健康发展。
2.充分运用惠农支农政策,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加大农业支持力度,符合WTO农业协议规则。我国农业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深化和拓宽惠农支农政策。主要包括:(1)继续加大农业投入,对关键区域和主要产品生产给予补贴,重点支持;(2)继续推进“公司+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鼓励农产品企业加强自有基地建设,实现农业产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全面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3)加大农业技术投入与开发,提高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的支持,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4)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制订海外营销支持计划,积极开拓国际市场;(5)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探索农业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相结合的风险防范机制。
3.认识和正确把握国际农产品市场状况,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要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国际市场上农产品供求状况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据预测,小麦、粗粮和大米贸易今后将有一定增长,水产品、园艺、生鲜蔬菜和畜禽产品出口虽存在技术壁垒和质量安全问题的障碍,但前景总体看好。从我国实际看,粮食虽不是我国比较优势产品,但粮食生产不能放松,要积极调整其结构,增加优质品种生产。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要积极发展农业优势产业的优势,培育我国比较优势产品,可以适当减少谷物生产,增加蔬菜、园艺、水果、水产、畜禽等产品生产,在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上下工夫。同时,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加深加工产品和名牌品牌产品出口。
4.充分发挥公共信息服务体系作用,提高服务助农水平要使我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并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这就需要整合信息资源,跟踪监测重点市场动态,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市场指南、产品指南、进口的统计数据,行业预警、海外快讯等信息。同时,要继续加大投入,丰富信息内容,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农产品贸易服务。
5.利用和熟练掌握WTO有关条款,积极应对贸易争端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不断受到有关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救济调查。据统计,至今有11个国家或地区共发起15起调查,涉案金额约5亿美元,占同期总案件数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6%。随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的日益发展,竞争日益加剧,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采用反倾销和各种贸易壁垒来限制进口的争端还会增加。应对日益严重的农产品争端,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四体联动机制,发挥农产品预警机制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和农户之间的信息沟通。同时,建立WTO农产品要求的质量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和认证体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坚持以质量取胜。此外,出口企业要积极协助部门收集贸易争端信息,参与商会,协会组织应对贸易争端,提升应对能力。
对外贸易是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农产品贸易是发展对外贸易的重要内容。我国一定要抓住机遇,发挥农产品贸易具有的自身比较优势,冲破国外设置的各种贸易壁垒和障碍,使我国农产品市场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稳定健康地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武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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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种植户收益不稳定,降低了农民开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实施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有利于消除农户种植蔬菜的后顾之忧,提高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增强蔬菜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根据《意见》要求,在蔬菜价格水平较高、已建立价格调节资金或地方财力能够负担的市县可以率先开展试点。保费由投保人(企业、合作社、农户)自行承担10%,其余部分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目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是由县财政补贴90%,农户仅需要承担10%。
同时,按照“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有效抵御市场价格风险,保障蔬菜基本生产能力,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蔬菜保险费用是怎么交的

  50ss,不过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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