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股份各占一半的利弊
1:股东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2: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既然需要承担义务,那么,相应的也会享有部分权利,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3、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5、直接索赔权
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6、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7、提议召集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3:股权转让中新旧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划分
应由公司承担而非由股东承担
4: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权利大概有以下八项内容:
1、股东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通过股东会实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资产收益权,股东有权分取红利,在公司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退出权,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
5、知情权,股东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的优先认购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义务,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1、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义务。
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
5:企业变更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V到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提出咨询,他们会履行一次告知义务,给你一张申请材料详单.你按下面的材料准备好就可以了. 一般来说,主要是以下内容: 1、公司委托你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制式表格,可网上); 2、变更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可); 3、原股东会决议(A同意修改章程;B同意股权转让); 4、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 5、新股东会决议(如果变更股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等的变化,则不需要);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监事、经理不发生变化则不需要);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咨询:?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 30 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相关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更多合同纠纷频道推荐律师:北京李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