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资源配置效率的含义,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虽然“可竞争市场理论”为放松规制提供了理论依据,传统的自然垄断理论有其局限性,资源配置效率但它所提出的实施规制的条件如市场失灵是确实存在的。资源配置效率事实上一方面,市场终究不能克服其自身的缺陷.另一方面政府的规制也存在规制失灵。这意昧着只要存在市场和政府不能互相替代的空间,资源配置效率就有市场力量.与政府强制力同时存在的必要.规制与放松规制就变成一种两益取其重、两害取其轻的动态权衡.那么电力市场化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实现规制和竞争的有机结合。有些规制是必要的,资源配置效率应该予以保留;有些则妨碍市场竞争作用的发挥,应该可以放松或解除,资源配置效率不可一概而论。关于管制的最终选择问题,即一项规制是否有意义,是否应该放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终还是取决于规制的成本一收益比较。资源配置效率规制的成本有直接成本.也有间接成本。直接成本由实施规制所耗费的人财物等构成,间接成本由机会成本及其规制引致成本构成.规制的收益由实施规制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与非规制条件下资x配置效率之差.即规制比非规制所减少的效率损失构成。下面从经济学角度.详细加以说明.
在讨论这个间题之前,资源配置效率必须首先明确,规制并不是无条件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规制措施都必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最直接表现为:①是企业的低效率;②是规制费用;③规制当局自由裁决权过度.以致“寻租行为”泛滥.④“规制时滞”与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不相适应,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企业和消费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