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机场: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为旅客提供充电宝
据青海机场有限公司消息,为了向旅客提供更加便民的乘机出行服务,解决近期充电宝禁止携带的困扰,凡是在 6 月 28 日-6 月 30 日从西宁机场乘机出行的旅客,
A:按照民航局相关要求,自 6 月 28 日起,将增加充电宝携带查验新政策,没有 3C 标识、3C 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将禁止携带乘机,机场各个区域已对充电宝携带新政策张贴宣传告知。
A:该类充电宝还需满足容量及数量等条件。其中,额定能量标识清晰且无鼓包、破损,额定能量不超过 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直接携带;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需要经航空公司批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A:民航局本次通知仅针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对于旅客携带的其他电池或含电池的产品,机场继续执行含电池的电子设备运输标准。
A1:从西宁机场乘机出行的旅客,可选择留下收件地址,6 月 28 日-6 月 30 日期间机场工作人员向广大旅客提供京东、邮政邮寄服务。邮寄范围按照京东快递、邮政速递公司陆运政策执行,目前罗马仕品牌的充电宝、安克品牌召回的充电宝京东、邮政禁止快递。 A2:从青海其他机场乘机出行的旅客,可以前往机场安检处办理充电宝短期存放,旅客可联系家人于存放当日 18:00 前前往机场办理领取服务,过期未领取视为自弃。
A:民航局本次通知执行范围是境内航班,国际及地区航班仍按原标准执行。
A:为保障公共安全,旅客自弃的充电宝会由机场安检统一收集后,移交给具备锂电池处理的单位进行专业处置,避免引发其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