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
今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
其中提到,主管预算单位应当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
财办库〔2024〕26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有关集中采购机构:
按照一、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主管预算单位应当三、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对于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
财政部办公厅
2024 年 12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