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骗取退款 13 万余元,一
据上海高院透露,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
案情回顾:
被告人小雅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小雅在短短五个月期间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进行虚假退货,
法院裁判: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雅在量刑情节方面,被告人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小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小雅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被告人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