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电子股份: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2023-11-15 20:16:3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发布公告,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如下: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64229.75万元,较年初减少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1024.36万元,较年初减少1.23%;2023年前叁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632.3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1.5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59.44%。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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