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科技执行董事黎子明及其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合共160万股遭强制
艾伯科技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黎子明知会,分别由黎子明及益明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约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0.23%的51.2万股公司股份及108.8万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31日被强制出售,乃因在发出保证金补缴要求后未获满足。
益明已发行股本由黎子明全资实益拥有,因此,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黎子明被视为于益明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艾伯科技发布公告,该公司董事会获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黎子明知会,分别由黎子明及益明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约占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0.23%的51.2万股公司股份及108.8万股股份已于2023年10月31日被强制出售,乃因在发出保证金补缴要求后未获满足。
益明已发行股本由黎子明全资实益拥有,因此,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黎子明被视为于益明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