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团购45元葡萄其中15元是纸箱钱:葡萄净重3斤 老板却称4斤左
此前有来自武汉的徐女士购买80元/斤的榴莲肉,徐女士向商家提出去皮称重,商家却表示从没有这样操作过。徐女士买了3盒,花了115元。
台州温岭的吴先生,在水果商行买了一箱杨梅,杨梅连包装箱总重量24.4斤,单价18元/斤,总价439元。吴先生回家吃完杨梅之后,发现箱子重量达2.7斤。他找到商家表示要归还箱子,并要求商家退还箱子净重的费用。
商家觉得,水果作为特殊生鲜产品,与普通散装食品不同,水果外包装是为了防止水果在运输途中损伤,同时起到保鲜作用,尤其是像杨梅这样的水果,如果包装不够坚硬,码放中会引起垮塌,压坏果品。杨梅连包装称重与去皮称净重单价不一样,消费者购买时连包装称重是按照较低的单价收费,若是去皮净重,单价不止18元/斤。
吴先生觉得购买时商家并未告知杨梅称重去皮与否单价不一样,在消费者认知里,购买水果应是称量净重,商家未提前告知,擅自将外包装计入商品重量的行为让他不能接受。
对此,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完全有权要求商家去皮称重,但商家并未主动告知包装箱计入商品重量与否单价不同,擅自将外包装一同称重,这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掏钱买单包装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