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购房新政:卖旧买新后,可获得交易申报价0.6%的补贴

2023-07-08 06:10:13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即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实施换购补贴政策后,温州市居民换购新建商品住房在享受国家政策给予个人所得税退税1%的基础上,叠加0.6%的财政补贴,可减轻负担1.6%,有助于减轻居民购房压力,提振消费信心。

  补贴范围包括,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温州湾新区。补贴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例:甲于2023年6月30日出售1套自有住房,须在2024年6月30日24点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才可享受补贴。

  补贴金额。补贴标准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涉及夫妻关系的,①出售的住房为夫妻共有,如1年内夫妻中的一人再重新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则给予购买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进行全额补助;②出售的住房为夫妻中的一人所有,如1年内夫妻中的另一人再重新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则给予购买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进行全额补助;③出售的住房为夫妻中的一人所有,如1年内夫妻二人再重新共同购买1套商品住房,则给予购买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6%进行全额补助。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出售金额的,按新购商品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核发补贴。

  因涉及夫妻关系致使不动产登记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以购房合同与契税缴纳相一致的主体为补贴申请人。

下一篇:产品赚钱投资者不赚钱何解?央行周学东:需大力发展买方投顾
上一篇:6月外汇储备增加165亿美元,在岸、离岸人民币汇率走高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