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维益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被罚5万元
11月22日,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作出苏高新社职罚﹝2022﹞00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维益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警告,罚款5万元。
苏州维益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陆文清,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分区石阳路8号。
11月22日,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作出苏高新社职罚﹝2022﹞00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维益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警告,罚款5万元。
苏州维益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陆文清,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分区石阳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