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集中隔离点新增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2023-01-29 14:55:58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鉴于近日河北省疫情形势较为严峻,临近学校寒假和毕业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所有在河北拟返回海宁学生,要严格执行提前报备制度,须持要在海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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