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明确:首套房最低首付20%
1月9日,东莞市住建局更新“莞e认购”小程序中的温馨提示内容,其中“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自2023年1月6日起,东莞市全市执行的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如下:
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
对购买首套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LPR-20BP;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一套住房,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LPR+60BP。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2023年1月6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