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生控告前夫投毒案:系模仿作案 山东医生谋杀妻子最新进展
公安部门启动调查。此后,高某森在2022年4月2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高某森涉故意伤害案将于1月11日上午9点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2019年,山东临沂费县一名女医生刘畅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实名举报称,同为医生的前夫高某森利用职务之便,购买大量激素药物,长期给自己投毒。
刘畅讲述,2016年6月,婚礼两个月后,她总觉得自己喝的水和牛奶有味道。同年的10月末,身体开始不舒服,全身疼痛,手脚不时抽搐,脸甚至肿胀变形。后来还出现了视物模糊、腿部抽筋等症状。刘畅辗转多家医院住院检查,均未查明病因,医生怀疑其短期内服用过大量激素类药物。
2017年9月,夫妻二人因生活琐事爆发争吵,高某森向刘畅提出离婚后开始分居。不久,刘畅母亲在家里整理衣物时发现了大量的药品,包括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刘畅怀疑丈夫高某森利用激素类药物给自己下毒,随后向费县钟罗山派出所报案,但民警调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此后,刘畅向费县及临沂卫健、信访、公安等多部门反映情况,2018年4月,费县卫健局给出答复意见书,确认高某森存在违规拿取药物行为,对高某森作出7天停职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理决定。
2019年6月,此事被山东《问政》节目通报,费县公安局6月7日开始启动调查。高某森承认对刘畅用了一部分药品,打了十多天。不过,因为证据不足,案件并未向前推进。
无奈之下,2019年,刘畅选择在社交媒体上公开举报。3天后,疑似高某森的回应在网上出现,文中对刘畅的举报内容进行了一一反驳,并将她的公开举报行为归结为为了打击报复我。随后,高某森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刘畅告上法庭。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没有司法机关生效文书确认的情形下,刘畅发布的书面言论,属于诽谤行为,侵害了原告高某森的名誉权,并判处刘畅删除其发布的网络信息。
此事双方各执一词,真实情况更加扑朔迷离。
经过刘畅继续奔走控告,2022年案件终于有了突破。2022年3月18日,费县公安局在立案告知书上通知刘畅,其被伤害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同日,费县公安局还出具了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身体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2022年4月13日,高某森被警方刑事拘留,4月28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