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宏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处罚

2022-12-28 10:42:42

  5月30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作出通05环罚字﹝2022﹞97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常熟宏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处罚款人民币二万三千一百元整。

  常熟宏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30日,法定代表人李干,住所:常熟市莫城街道高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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