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自立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被处

2022-10-15 12:36:25

  9月7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锡人社察罚字﹝2022﹞第4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苏州自立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无锡XDG-2019-52号地块项目三期提供劳务分包服务时,未按规定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2022年8月1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虽对工资支付台账编制问题进行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罚款2万元。

  苏州自立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川俊,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211号1幢315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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