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吉大机械有限公司VOC未密闭被罚4万元

2022-10-15 12:36:00

  9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211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官网载明:张家港吉大机械有限公司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4万元。

  张家港吉大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徐晓霞,住所: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兴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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