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基层法院唯一!黄埔法院挂牌成立少年审判庭
8月24日上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少年审判庭,成为广东省首批、广州市基层唯一的少年审判庭挂牌单位。
“‘少年审判庭’的揭牌是广东法院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法院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省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以黄埔法院为代表的广州法院结合辖区少年审判工作特点,推出了一系列少年审判改革措施,在开展少年综合审判、拓展司法帮教途径等方面成绩显著。
据悉,近年来,黄埔法院始终秉持柔性司法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专业化审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以“教育、感化、挽救、护航”为主线,以“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社工关爱”等为手段,围绕庭前、庭中、庭后等各个环节,大胆探索少年审判工作创新举措。
黄埔法院曾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审四感模式”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和中国法学会联合评定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亲职教育项目”被评为全国十大创新事例之一。
其中,“庭审四感模式”是法院从庭审软环境入手,以“圆桌审判模式”和“量刑规范化庭审模式”为基础,探索出“亲属感召、监所感知、法庭感化、被告人感恩”的“四感”庭审新模式。该模式改变以往法官、检察员、辩护人等单一主体参与庭审和生硬的说教方式,以法官为主导,集合公诉人、被害人、社会调查员、犯罪心理干预与修复专家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庭审,从亲情、法理、家庭和社会责任等多维度唤起未成年被告人的良知,促使其真诚悔罪。
黄埔法院还积极创新少年司法工作新品牌,将亲职教育制度置入涉少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和审理程序,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定期开展亲职教育,促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有效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犯罪。
去年7月,黄埔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件,是自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广州基层法院首批判决的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该案也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首批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黄埔法院院长杨铭说,法院会以成立少年审判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为少年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可、可推广的经验。